《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產和使用的用于建設工程的材料目錄(第五批)》
政策解讀
上海市住建委在2020年9月30日發布了《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產和使用的用于建設工程的材料目錄(第五批)征求意見稿》,如今正式文件即將重磅登臺(后附正式文件原文),其中涉及到外墻外保溫系統的有4條:
一、施工現場采用膠結劑或錨栓以及兩種方式組合的施工工藝外墻外保溫系統(保溫裝飾復合板除外):禁止在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外墻外側作為主體保溫系統設計使用。
施工現場采用膠結劑或錨栓以及兩種方式組合施工工藝的有EPS、XPS、PU、巖棉板、發泡水泥板、真空絕熱板等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按照此條禁限要求,所有“粘錨”類薄抹灰外墻外保溫體系均被一刀切,全部禁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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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S板薄抹灰系統構造
條文規定:保溫裝飾復合板除外。保溫裝飾復合板(保溫裝飾板/保溫裝飾一體板)是一種從薄抹灰保溫板體系衍生,結合石材幕墻飾面技術,集成保溫、裝飾與工廠生產的裝配式或建筑工業化階段產品,相比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其集約化生產程度高、現場施工工序少、產品質量與工程質量更可控。
二、巖棉保溫裝飾復合板外墻外保溫系統:禁止在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外墻外側作為主體保溫系統設計使用。
結合本規定,巖棉將既不能使用于“粘錨”外墻外保溫系統,也不能應用于保溫裝飾復合板外墻外保溫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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巖棉帶保溫裝飾復合板
原《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產和使用的用于建設工程的材料目錄(第五批)征求意見稿》中,此條為“巖棉帶保溫裝飾復合板外墻外保溫系統:禁止在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外墻外側作為主體保溫系統設計使用。”此次正文的內容將“巖棉帶”直接修改為“巖棉”。巖棉根據制品的種類分為巖棉條、巖棉板、巖棉帶等,因此,此條淘汰了保溫裝飾板里所有用巖棉作為保溫芯材的保溫裝飾板。
至此,“巖棉”將不能應用于上海地區的建筑工程外墻外保溫,而研發高性能的無機保溫材料和多功能保溫材料迫在眉睫!
三、保溫板燃燒性能為B1級的保溫裝飾復合板外墻外保溫系統:禁止在新建、改建、擴建的27米以上住宅以及24米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外墻外側作為主體保溫系統設計使用,且保溫裝飾復合板單塊面積應不超過1平方米,單位面積質量應不大于20kg/m2。
有機類保溫材料保溫裝飾復合板
燃燒性能為B1級的保溫裝飾復合板常見的有:EPS板、XPS板、聚氨酯板等,以有機保溫芯材生產的保溫裝飾板,目前尚可應用于27米以下的居住建筑及24米以下的公共建筑。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要求,使用此類外保溫系統,每層應設置防火隔離帶,且建筑外墻門、窗耐火完整性不低于0.5h,從而導致其綜合造價相比直接采用A級保溫裝飾復合板的工程造價沒有明顯優勢。顯而易見,燃燒性能為B1級的保溫裝飾復合板外墻外保溫系統的應用空間將被大大壓縮,而燃燒性能為A級的保溫裝飾復合板外墻外保溫系統的市場空間將進一步增大。
四、保溫板燃燒性能為A級的保溫裝飾復合板外墻外保溫系統:禁止在新建、改建、擴建的8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外墻外側作為主體保溫系統設計使用,且保溫裝飾復合板單塊面積應不超過1平方米,單位面積質量應不大于20kg/m2。
燃燒性能為A級的保溫裝飾復合板外墻外保溫系統所使用的保溫芯材主要有:發泡水泥板、泡沫陶瓷板、泡沫玻璃板等,可應用于80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但其尺寸規格和單位面積重量均有明確的規定。
上述禁限規定實施后,“粘錨工藝”外墻外保溫系統將禁止使用,保溫裝飾復合板將限制使用。究竟還有什么保溫材料、保溫技術可以在新建、既改等項目上使用?哪類保溫材料、保溫技術是未來建筑保溫工程發展的方向?這些都值得我們從業者思考。隨著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建筑科技的快速發展,建筑工業化、建筑信息模型技術,健康建筑等高新建筑技術和理念的不斷涌現并投入應用,我們認為,建筑保溫技術在高性能生態環保無機保溫材料技術、內保溫技術、裝配式保溫結構(裝飾)一體化墻板技術等方面將擁有更大的應用前景!
外墻保溫裝飾一體板:外墻外保溫+天然石材/陶瓷薄板/涂層金屬板